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瑞士卫生部门:无须要求中国旅客接受强制新冠检测******
新华社日内瓦1月11日电(记者刘曲)瑞士联邦公共卫生局11日发表声明说,当前在中国流行的奥密克戎毒株对瑞士人口及卫生系统构成的风险很小,无须要求来自中国的旅客接受强制新冠病毒检测。
声明说,瑞士联邦委员会当天讨论了欧盟关于对乘飞机进入欧盟人员采取措施的最新建议。委员会决定,目前瑞士不应要求来自中国的旅客接受强制新冠病毒检测。
委员会基于当前瑞士的新冠流行病学情况认为,目前瑞士人口对新冠重症有很强的防御能力,因为许多人已接种新冠疫苗或已感染新冠病毒后康复。因此,中国目前的新冠病毒感染对瑞士人口及卫生系统构成的风险很小。
声明还提到,根据最新研究,目前在中国流行的奥密克戎毒株此前已在瑞士广泛传播,或已呈下降趋势。此外,眼下新冠病毒在瑞士已在高位传播,强制检测人数相对不多的中国直飞瑞士的旅客,对病毒在瑞士传播的影响微乎其微。而且,在中国出现新的“需要关注”的新冠病毒变异株的风险并不比其他国家更高。